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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海内配套10.00亿元

发布时间:2022-12-17 17:52:00      发布人:小编  浏览量: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6,100,30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制动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汽车用制动盘、制动毂、轮毂和制动钳等;市场主要涵盖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领域,是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采购集团的主要供应商;同时还为国内各大自主品牌、合资品牌及新能源汽车厂OEM配套。

  汽车制动部件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料铁、废钢等,均采用外购模式,并根据订单储备原材料安全库存;通过制定采购计划,分批向公司确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供应商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完成采购计划,公司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给予滚动付款。

  主要供应商为通过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的企业,与本公司有着多年的战略合作关系,能够保证按时执行采购计划。同时,本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引入、考核、调整、淘汰等均严格按流程管理。

  汽车制动部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要求,公司始终按照“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即根据客户订单,结合产品的库存情况和运输周期,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给各生产车间来完成。在生产过程中,技术研发、品管、装备、动力及储运等部门均遵循稳定顺畅的生产模式协同分工,生产部门总协调;各主要工序间均采用流水线作业的方式组织生产。

  主要销售模式为直接面向国内外各大知名品牌汽车厂以及汽车制动器总成和车桥生产企业、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采购集团。即根据客户订单交付时间安排生产并配送至指定地点,以满足装配,开具后挂账,由客户按照一定周期滚动付款。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用制动盘、制动毂等制动部件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着几十年的汽车制动部件生产经验,公司具有规模优势、市场优势、品牌优势、技术研发优势、装备优势、绿色环保优势等,且在交付、质量、价格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深受市场和广大中外客户的青睐。公司非常注重与客户的交流、关注行业的变化,并努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同时,公司还是国内外各大知名品牌汽车厂以及汽车制动器总成和车桥生产企业的OEM配套供应商,并与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采购集团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021年,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变局之下的汽车行业近年来总体保持稳定发展,在面对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利影响下,汽车行业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年汽车产销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对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1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中国品牌汽车受新能源出口市场向好带来的拉动作用,市场份额已超过44%,接近历史最好水平。随着汽车行业持续向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趋势的不断发展,行业整体面临着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聚焦主营业务,不断加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力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主营业务较去年同期呈现一定幅度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底盘铸造车间技改项目”于2021年6月份竣工,12月份试生产,目前各工部运行良好,生产效率和铸件质量进一步提高、车间环境极大改善、劳动轻度大大降低,智能制造能力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3月22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3、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3月3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4、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22)第00033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9,669,298.22元,同比增长22.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99,675.25元,同比下降32.82%。

  公司2022年业务计划目标:计划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0亿元,其中国内配套10.00亿元,国外市场10.00亿元;全年计划实现利润总额0.60亿元。

  特别提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相关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5、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99,675.2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538,062.7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53,806.2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9,738,189.11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83,220,060.20元,本年度期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04,263,997.88元。

  基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理念,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16,100,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3,220,060.20元(含税)。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6、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拟定2022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志刚先生、张志勇先生、潘敏女士根据2021年工作情况提交了述职报告,且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000076号)、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 潮资讯网()。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是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经董事会审议,提议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2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1、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三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此项议案已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3、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2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1、2022年4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公告信息。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022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3月22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是科学合理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9、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0、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机械”)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2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26,67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具体发行价为11.47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584,905.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115,07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2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龙中分理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设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宏信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三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拟缩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总投资金额 603,250,000.00元,调减后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7,983,679.53元。同时,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3月。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50,000,000.00元,用于“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建设。上述事项于2019年8月27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有所延缓、未能如期进行,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在原计划的建设期内完成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3月,延期至2020年8月。上述事项于2020年5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与客户需求对产线布置与设备选型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项目所需设备生产周期延长,导致设备交付延期;同时,因设备选型调整后采用了部分国外设备,造成项目建设所需进口设备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交付延迟,致使公司无法在2020年8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6月。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出于募投项目建设谨慎需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所需部分设备选型与生产线布局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与考察验证,进而使得该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后,无法于2021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以及通过对公司既有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1)“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通过优化产线结构,充分利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的机器设备,在满足产品质量及生产要求达到设计产能的情况下,使得募集资金出现节余。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92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继续存续,待合同尾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使用“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2年度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三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经营范围:汽车三泵(气泵、水泵、机油泵)及其包装(塑料包装、木具包装、纸盒包装)产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75,771,4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2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不存在资金占用的状况。而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隆基三泵100%的股权,为隆基三泵的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隆基三泵签署2022年度相关产品购销协议。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博鱼体育全站平台,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12日(周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海燕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建先生、独立董事徐志刚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12:00 前访问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或将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office- , 公司将在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2 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7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堂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堂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堂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关于董事会提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1.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346,332,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到账余额为人民币326,332,000.00元。本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3)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实际向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073,62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57元,共募集资金485,000,085.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21,640,002.06元、配股登记手续费87,073.62元后的净额人民币463,273,010.00元以及利息收入25,280.98元总计463,298,290.98元于2016年2月1日存入隆基机械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18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226,67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具体发行价为11.47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584,905.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115,079.53元。本公司于2017 年11月9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22 号《验资报告》。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5月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3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额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在各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配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配售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2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龙中分理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签订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配售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配股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额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在各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配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配售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分别与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龙中分理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不足,并结合现有投资进度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①公司拟缩减“年产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投资规模。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所生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的生产能力。②公司拟缩减“年产1万吨制动器总成支撑件项目”的投资规模,同时将该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公司与厦门稳佳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烟台华兴经贸有限公司、步德威中国有限公司(丹麦)组建的合资公司山东隆基步德威制动钳有限公司来实施。该项目所产产品不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万套制动钳的生产能力。2014年1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拟缩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总投资金额603,250,000.00元,调减后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7,983,679.53元。同时,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3月。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50,000,000.00元,用于“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建设。本事项已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有所延缓、未能如期进行,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在原计划的建设期内完成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3月,延期至2020年8月。上述事项于2020年5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其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1年6月。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其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

  公司于2020年12月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有4,500.00万元理财尚未赎回。

  2021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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